主席团
主席
刘鑫喆
副主席
胡涛、张羽越
办公室
负责人
李悦宁、丹青峰
工作人员
董芷彤、闫可依
学风建设与学业促进中心
负责人
胡涛(兼)
工作人员
王晴、王红艳、李佳欣
社区文化建设中心
负责人
杜香月
工作人员
李思含、孙莹、孙传玉
社区自律监察中心
负责人
张羽越(兼)、刘梓阳
工作人员
吴思琦、张宇晨、何虹霖、王希
新闻宣传中心
负责人
张予宁
工作人员
甄媛缘、张佳琦、徐嘉阳
公示期自2025年9月20日至2025年9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经法学院学生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李老师
办公地点:经法学院A315
联系电话:0412-5929595